加退選期間課程公告

加退選期間課程公告

6306 財法所發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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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1. 加退選期間內,本門實習課程不會上課。

2. 加退選結束後,系辦會通知第一次實體上課時間。(E-mail通知和電話通知)

3. 預計第一次實體上課時間安排為某一週週四0800~1700,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上課。其餘為另約時間實習。若週四有另外課程者,請自行考量。

 

PS. 選課系統內課程備註查看方式,請見本校選課系統操作手冊: https://kiki.ccu.edu.tw/CCU_course_selection_system_user_manual.pdf (PDF內底部頁碼第4~5頁、整體檔案第6~7頁)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同學配合,謝謝。

財法系辦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