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Deliberative Democracy: Participation and Public Governance審議民主:政策參與及公共治理
一、課程概述
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基本理念,是民眾能公平地參與到不同形式的微型公眾(Mini-Publics)中,在身分地位平等且彼此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透過彼此說理與經驗敘事等多元溝通的過程,嘗試尋求共識甚或形成決定,從而介入各種可能影響他們生活的公共政策。它不僅是對傳統民主政治的理論反思,更重視創新實踐的效果,期望擴大公共參與機制以捲動更多的公民加入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決策。課程將分為兩個階段安排。在前半段從台灣初期的經驗出發,說明台灣在2002年後引入審議民主的背景與軌跡,以及晚近十年興起熱潮的參與式預算熱潮脈絡,同時對照全球各地不同的公民參與模式,如公民共識會議、審議式民調、公民陪審團、願景工作坊等。以實際案例介紹各種審議式公民參與的特質,比較不同模式的可能適用的情境和條件。在對各種實作有所認識後,搭配公民審議操作指引手冊,協助同學初步發想可能的審議實作方案。
在對了解審議民主實作的多樣性,並嘗試構思規劃後,後半學期帶著構思時觸及的困難,進一步閱讀審議民主在實作與理論間的呼應和矛盾的經驗研究,這些研究主要立基於台灣實作案例。思考當程序規則試圖構建理想的溝通情境時,它並非在社會真空的脈絡下出現,現實中的行動者可能因各種個體或群體層次的差異,遭遇公共參與帶來外部排除與內部排除等審議的不平等;而多元價值是否能經由對話即形成共善共識?同時,公共領域也有多樣的行動者與其理念,在審議實作介入於其中時,對參與者和廣義的市民社會又有怎樣的影響作用?最後我們則從政治體系和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來整體性的思考審議民主在台灣20年來的發展經驗,並促使學生細緻化其審議實作構想,完善其預擬的實作方案,以更完整地認識到審議式公民參與深化民主改革的理想、限制和可能作法。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審議民主:政策參與及公共治理 (2026 秋) (20260909).pdf
三、教材編選
四、教學教法
五、評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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