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Political Philosophy政治哲學
一、課程概述
古典政治哲學長期以來反覆圍繞的一項核心關懷,是如何防止統治者在取得政治權力後走向道德墮落、權力腐化,並進而危及公共秩序與共同利益。無論是在希臘城邦的政治反思、儒家與法家對君主與官僚的論述,抑或中世紀關於王權與神意的政治神學之中,前現代政治思想家普遍傾向將政治失序理解為統治者德性敗壞或秩序原理失靈的結果。相應地,他們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主要集中於統治者的道德修養與自我節制、宗教或宇宙秩序對政治權力的超越性約束、禮儀與象徵機制對權威的規訓,以及在有限程度上透過制度安排分散權力、抑制專斷。

隨著現代國家的出現,現代政治哲學家所關注的核心議題亦隨之發生轉移。簡言之,現代政治社會的一項根本特徵,在於以「國家」這種高度制度化的政治組織來統治其成員並維繫公共秩序。就形式層面而言,國家與其受治者之間的統治關係,乃是一種制度化(或組織化)的強制性權威關係:國家透過對統治權力的持續行使,制定法律、執行法律,並在必要時以合法化的強制力為後盾,使法律得以貫徹實施,從而為其成員建立一套相對穩定的社會制度與公共秩序,以回應群體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衝突、協調與合作問題,同時又積極追求自認為重要或崇高之集體目標。

現代政治哲學的問題意識逐漸從「如何防止統治者個人墮落與腐化」,轉向對國家這種制度化強制權威本身的正當性與界限之反思。現代政治哲學家開始系統性地追問:國家作為一個持續對其成員行使強制力的政治組織,其統治權力究竟如何獲得正當性?在何種條件下,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才算是被合理地證立?個人是否、以及在何種意義上,對國家法律負有一般性的服從義務?國家權力的正當行使,又應如何受到法律、權利與制度的限制?

本課程將聚焦於現代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之討論。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11402政治哲學大學部課綱.pdf
三、教材編選
四、教學教法
五、評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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