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課程名稱(中文): 稅捐救濟專題研究(四) 開課單位: 財經法律學研究所(Graduate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
課程名稱(英文) Tax Remedy (IV) 課程代碼 6305034_01
授課教師: 林文舟 學分數 2
必/選修 選修 開課年級 研究所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行政法總論(含行政程序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稅法總論(含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和稅法各論(尤其是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課程概述:
一、稅務訴訟舉證責任案例分析
二、實質課稅原則之理論與實務(含租稅規避案例分析)
三、稅捐裁罰適法性審查
四、認定事實錯誤的稅務處分經實體判決確定後之救濟途徑
五、稅捐執行逾越徵收期間的救濟途徑
六、綜合所得稅家庭合併申報之債務性質
七、臺灣大學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評選之最佳稅法判決探微
學習目標:
1. 經由理論介紹與案例分析,培養學以致用的能力。
2. 透過講者發問與撰寫報告,訓練學生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3. 藉由最佳稅法判決的介紹與討論,普及並增強納稅者權利保護意識。
教科書:
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與案例分析, 林文舟, 最高行政法院 2017 年研究發展 報告,行政法類評等第一名,收錄於司法研究年報第 35 輯,司法院, 2019 年 3 月出版
部分教材取自本人下列著作:
1、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範下的稅務訴訟舉證責任,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 14 期,2021 年 2 月。
2、綜合所得稅家庭合併申報之債務性質,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 27 期,2022 年 3 月。
3、仍受戒嚴心態制約的稅務司法判解,財稅法令半月刊,第 45 卷第 5 期,2022 年 3 月 15 日。
4、稅捐稽徵法的修善與修惡,財稅法令半月刊,第 45 卷第 9 期,2022年 5 月 15 日。
5、認定事實錯誤的稅務處分經實體判決確定後之救濟途徑(上)、(下),財稅法令半月刊,第 45 卷第
21、22 期,2022年11 月 15 日、11月30日。

課程大綱 分配時數 核心能力 備註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講授 示範 隨堂作業 其他
稅務訴訟舉證責任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含臺灣大學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評選之最佳稅法判決探微)
8 4
實質課稅原則之理論與實務
何謂節稅?
何謂實質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vs租稅法律主義
何謂避稅?
何謂逃稅?
避稅vs實質課稅原則
避稅vs逃稅
避稅vs私法自治
案例分析
8
稅捐裁罰適法性審查
處罰法定主義
處罰要件解釋論
不確定法律概念涵攝事實關係之判斷餘地問題
處罰要件事實之舉證責任與證明度
處罰效果之裁量
裁罰處分基準時
補稅與漏稅罰之分際
減免罰要件
案例分析
8
認定事實錯誤的稅務處分經實體判決確定後之救濟途徑
1、提起再審之訴
2、申請行政程序重開
3、申請退稅
4、稽徵機關依職權撤銷
4
稅捐執行逾越徵收期間的救濟途徑
1、 聲明異議及提起行政訴訟
2、 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3、 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4、 請求不當得利返還或國家賠償
5、依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退還
4
綜合所得稅家庭合併申報之債務性質及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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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要點概述:
1. 教材編選(可複選):自編簡報(ppt)教科書作者提供
2. 教學方法(可複選):講述板書講述
3. 評量工具(可複選):上課點名 20.00%, 隨堂測驗15.00%, 隨堂作業15.00%, 程式實作0%, 實習報告0%,
                       專案報告0%, 期中考0%, 期末考0%, 期末報告50.00%, 其他0%,
4. 教學資源:課程網站 教材電子檔供下載 實習網站
5. 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上課時間:學期間每個月第3週或第4週的星期三、四下午,集中上課8小時。

課程目標與教育核心能力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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