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課程名稱(中文):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二) 開課單位: 法律學研究所(Graduate Institute of Law)
課程名稱(英文) Seminar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II) 課程代碼 605A717_01
授課教師: 林洲富 學分數 2
必/選修 選修 開課年級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課程概述:
著作權法所稱著作,係表現出作者之獨特性及須有原創性之精神上創作。我國著作權法就著作權之本質採二元說,認為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不當變更禁止權。後者可分有形利用權、無形傳達權及改作與編輯權。著作權為智慧財產權領域之ㄧ環,以保護文藝性與文化性之精神活動成果為目的,為有價值之權利與財富,自應受法律之保護。因各類著作存在各領域,是著作權與人民日常生活有密切之關連,是欲掌握著作權法之規範重點,而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著作權法理論應用於實際之具體事件,就法律人而言,誠有重要之課題。
作者從事民事審判19年,本於教學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為緒論、著作權主體、著作權客體、著作權內容、著作權限制、著作權變動、製版權、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及防盜措施、著作權侵害之判斷、著作權侵害之救濟、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責任、集體管理團體與委員會等12章,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著作權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本書為使考生知悉國家考試之方向,茲將歷屆考題出處標示於內文,俾於掌握研讀重心。再者,本書計有案例79題,先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商標法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商標係一種標記,用於服務或商品,具有辨識、品質保證及廣告促銷等功能,保護商標之目的,在於維護產業之競爭秩序,商標權對於業者而言,誠屬有價值之權利與財富,其為智慧財產權之一環,自應受法律之保護。商標法為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法相較,並非以有智慧創作為前提,其涵蓋之產業範圍,較為單純,是欲掌握商標法之規範重點,而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商標法理論應用於實際之具體事件,就法律人而言,並非難事。作者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從事商標權審判與研究所教學多年,本於教授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為緒論、商標種類、商標權申請、商標註冊要件、商標審查制度、商標權內容、商標權之侵害與救濟等議題,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商標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本書為使考生知悉國家考試之方向,茲將歷屆考題出處標示於內文,俾於掌握研讀重心。再者,本書計有案例48題,先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商標法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學習目標:
1. 熟悉智慧財產法實務與理論
教科書:

課程大綱 分配時數 核心能力 備註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講授 示範 隨堂作業 其他
目 錄 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章 商標法 第三章 專利法 第四章 著作權法 第五章 營業秘密法 第六章 積體電路與布局保護法 第七章 公平交易法
所謂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係指人類利用腦力所創造之智慧成果,此精神活動之成果,得產生財產上之價值而形成權利,並藉由法律保護之制度。準此,智慧財產權兼具「精神活動之成果」及「產生財產之價值」等特性3。因智慧財產權為民事權利之一環,有法律賦予保護心智創作之效力,有別於動產或不動產,其為無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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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要點概述:
1. 教材編選(可複選):自編簡報(ppt)教科書作者提供
2. 教學方法(可複選):講述板書講述
3. 評量工具(可複選):上課點名 30.00%, 隨堂測驗0%, 隨堂作業70.00%, 程式實作0%, 實習報告0%,
                       專案報告0%, 期中考0%, 期末考0%, 期末報告0%, 其他0%,
4. 教學資源:課程網站 教材電子檔供下載 實習網站
5. 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課程目標與教育核心能力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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