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Law of Civil Procedure民事訴訟法
一、課程概述
人民之權利或法律地位如果遭受侵害或陷入危險,即需賦予向法院請求救濟之機會與權利,此乃憲法第16條保障訴訟權與禁止人民自力救濟之意旨。換言之,如果欠缺適正且實效之裁判制度,不僅受害民眾求助無門,實體法亦將形同虛設並陷入慢性崩解,故如何妥善運作民事訴訟制度,實屬實體法修習完畢後所必然面對之緊要課題。在此一想法下,本學期課程將聚焦於裁判制度之基本理念與運作原則,對之進行總論式之說明後,以實際案例為教材(尤其對常見之最高法院裁判進行分析與介紹)就重要議題進行解說,使學生不但繼續深化實體法之研習,更能由淺入深瞭解民事訴訟程序之運作實態,知悉程序展開之風險與利害,始能在面對並解決紛爭時,可全局權衡相關利弊,謀求雙贏之妥處方案。故本課程與系所發展目標及學生基本能力指標相符。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專班民訴.pdf
三、教材編選
四、教學教法
五、評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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