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Civil Law : General Principles (II)民法總則(二)
一、課程概述
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以建立並深化民法總則之基本概念與理論基礎為主要目標,上課內容以詳細講解基本理論為主。
二、教學方式:
以課堂講授之方式為主,輔以學生間互動討論,進行相關議題之研討。
三、培養學生基本能力:
本課程以具重要性之民法總則理論與實務問題為主要教材,以訓練學生相關法學專業知識與研究能力。
學生必須閱讀指定教材,在學期中做案例報告作業。培養學生民法總則基本概念,並養成學生精準閱讀、引用國內外法學資料,說明問題並解決問題之能力。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109B民法總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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