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國際環境法
一、課程概述
1. 本課程採用老師建構的「發展式學習法」(DLM, Developmental Learning Method):參與探索習得轉化創造 ParticipateExploreLearn TransformcreAte (Pelta;希臘、羅馬時代士兵使用的小型、輕巧盾牌)
2. 大學部學生於二年級修習完成或正在修習國際公法課程(2學分),或已修習完成國際公法案例研究(2學分),將對國際公法之基本原則與發展,國際公法對國際、國內社會的影響,以及台灣對國際法的實踐有所瞭解認識。而本課程即為該國際公法課程的延續課程。不過選修本課程「不需」以上過前述課程前提。
3. 本課程將國際環境法(跨國環境法)的重要基本概念、原則與重要議題進行安排並教學。
4. 學生報告當天需使用powerpoint進行,每人時間至少半小時(彈性調整)。
5. 本課程同時教授論文寫作(彈性課程)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國際環境法詳細大綱.doc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教師指定之教科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