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課程大綱
Civil Law:Kinds of Obligations (II)民法債編各論(二)
一、課程概述
本課程係以民法規定之典型契約為主要授課內容,使同學於修習民法債編總論之後,能夠進一步對於各種契約的重要內容,能有深入的瞭解,並知悉相關實務爭議問題。本學期的課程主要以租賃、借貸、承攬、委任、僱傭等契約類型為重點。
二、課程大綱說明文件(附表二)一般課程教學大綱表格(債各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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